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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連續性的移動」是經由同一影像的連續動作所表現的。視覺藝術的「動態」和「韻律」都為視覺感知的線 索,藉由此種原則使藝術的表現上,更增加視覺的效果。換言之,靜態畫面的形狀與色彩,可利用重複的線 條與形狀產生動態與韻律感。

「動態」﹝Movement﹞是藝術家傳達動感與變遷的效果,它是視線流轉的路徑,藝術家運用線條、形狀等 元素來創造動態。
視線常受線條引導、伸展而產生移動感,不平衡的斜線也會產生動態感。因此藝術家可以透過「動態」,將 觀賞者的視線從畫的一角帶到另一角。一般「動態」在藝術作品上的表現有「連續性的移動」、「描繪性的 動態」及「受誘導的視覺動態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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